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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

发布时间:2024-12-24 18:50:08 人气:54208

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(含异地缴存职工)及其他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,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,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(含共同申请人)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;1.对于申请人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其公积金开户、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信息合并计算2.对于曾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,其公积金开户、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3.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将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,补缴至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合并计算。

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,同时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符合相关规定;

4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,信用良好;

5所购房屋为合法住宅并能够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;

6、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%;

7法律、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。